重庆-黔江-酉阳-龚滩-彭水-重庆
【芭拉胡】挑战自我、高空绝壁玻璃栈道;
【濯水古镇】世界第一风雨廊桥、重庆老街典型;
【桃花源】步人间仙境、观世外桃园、游地下石林、走读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源型地;
【叠石花谷】集叠石艺术主题园区和巫傩文化展示园区的综合景区;
【乌江画廊】碧水、奇山、怪石、险滩、古镇、廊桥、纤道、悬葬;
【龚滩古镇】国家4A级景区,中国最美山水小镇,重庆网红古镇,历经1800多年历史风霜
【九黎城】苗族最大的传统建筑群、最高的苗族图腾柱;
重庆-黔江
客服人员于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游客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确认侯车时间、地点电话。
早上游客自行到指定地点(出团前1天21:00前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出发前往游览【芭拉胡】(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随后游览【濯水景区】乘车(车程约1小时)(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游览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景点介绍:
芭拉胡:“芭拉胡”是土家语,意为“美丽大峡谷”,“峡谷间的河流像一条绿色丝绦,将老城新城逢合在一起,绘就一幅名副其实的“城即景、景即城”的水墨丹青。站在回音坪中间大声向全世界最高的摩崖观音像——净瓶观音许愿,明显的回音像是观音的回应。
濯水古镇:濯水古镇是渝东南地区最富盛名的古镇之一。白白的马头墙、古朴的吊脚楼、悠长的巷子,这个因商贸发展起来的古镇,经过四千多年的洗礼,让人犹如生在多元民族文化的殿堂。横跨在阿蓬江上的风雨廊桥成为了浪漫的象征。
-------本线路由渝之旅、中旅提供-------
黔江-酉阳-龚滩
早餐后,乘车前往酉阳(车程约1小时),游览【酉阳桃花源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疫情期间,太古洞暂未开放),随后游览【叠石花谷】(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随后乘车前往龚滩古镇(车程约1.5小时),乘船游览【乌江画廊】(此项目为自费项目,120元/人,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游览结束后入住客栈休息。
景点介绍:
酉阳桃花源:被广泛认为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原型地,与世隔绝,宁静和谐,隐逸悠远,身临其境确实会有“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的感受,土地、屋舍、良田绘就一个安宁和乐的世界。
叠石花谷:景区位于武陵山区腹地的酉阳县,是酉阳县土家、苗、汉等18个民族珍藏五亿年的地质奇观——寒武纪叠层石化石。游客们可在遍野花海中,体验武陵山区传承千年的巫傩文化,欣赏中国唯一的叠石主题景观和乡村主题艺术
乌江画廊:拥有“千里乌江,百里画廊”的美誉。从龚滩古镇沿乌江溯水而上,经土坨子峡、白芨峡,直至荔枝峡,是乌江百里画廊的精华,乘坐在船上,感受其两边独特的风景,仿佛进入了一幅画之中。这时让我不禁想起清代诗人梅若翁有诗赞誉龚滩古镇·乌江画廊:“蜀中山水奇,应推此第一”。
-------本线路由渝之旅、中旅提供-------
龚滩-彭水-重庆
早餐后,乘车前往彭水(车程约1.5小时)游览【蚩尤九黎城】(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游览结束后返回重庆,结束愉快的重庆之行!
景点介绍:
蚩尤九黎城:蚩尤九黎城景区以苗族始祖蚩尤文化为主线,继承和延续了苗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重现“九黎之城”历史风貌,是展示及传承苗族文化的窗口和基地,彰显出苗族文化的厚重和丰富的内涵。
————旺季期间价格变化幅度较大价格以实时为准
————本路线由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91500103795896786Y)
费用所含:
1、【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根据实际出团人数定车型)。
2、【住宿】:安排入住当地商务型或经济型舒适酒店或特色客栈,提供双人标准间,有热水,含空调,一次性洗漱用品!(龚滩一般特色吊脚楼民宿,条件相对普通、无星级标准、安排当地特色住宿)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拆分夫妻。如无法安排时,游客自愿现补单房差。
3、【餐饮】:含3正2早,(不含酒水),正餐餐标15元/人,导游会根据游客人数安排所匹配菜的种类多少。若整团出发人数不足9人,则当地正餐客人自理。(正餐餐标15元/人/餐)以上餐标客人不去不退。
4、【门票】:行程九黎城、龚滩古镇、桃花源、叠石花谷、芭拉胡、濯水景区门票费用。
5、【导游】:持证导游证导游服务。
6、【儿童】:大小同价,1.2以下儿童不含餐不占床不含门票,1.2以上按成人操作;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备注:1、此行程为团队打包价(部分赠送)因此 游客不再重复享受任何特殊证件的优惠,客人自动放弃景点不退费用。我社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有权调整行程游览顺序。
2、出于安全考虑,本团拒绝65岁以上的老人报名。
3、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区游览顺序。
费用不含:
1、自费项目:乌江画廊120/人
2、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等;
3、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4、不含旅游意外险。
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
在线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请您在报名时签定此行程合同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签订合同即表示认可以下内容:
1、汽车座位采取先到先坐、原车原坐原则。如有晕车、年长游客需要坐靠前位置,可自行到第一站上车,旅行社不预留车位顺序。
2、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3、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4、全程请游客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务必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5、游览行程单之外的活动风险提示:除游客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和确认的游览行程单当中的服务内容,本公司不再主动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任何非本公司书面说明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内容和游览行为均将视为是游客的自愿行为,是游客自由安排活动的一部分,游客了解并承担一切服务内容和风险。我公司郑重劝阻游客不参加有可能产生危险并伤害到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任何参观游览活动。
6、游客在行程中的各个服务区或者公共区域(如高速公路临时停车处、机场或者交通候机、车室、酒店或者宾馆楼梯处等公共区域),请游客注意安全。如遇下雨、地面湿滑、穿着不当、光线明暗的情况在行走时务必小心,以防摔、滑倒。请游客在游览景区时务必仔细阅读景区相关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安全。
7、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8、关于单房差解释:二日游或多日游的产品行程的费用只包含成人每晚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
9、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0、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1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12、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13、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负。
14、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10元/人的赔付。
15、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6、特殊情况: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变更游览顺序。
17、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8、其他注意事项
(1)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2)请各位团友带好有效身份证件,以便住宿登记需要。
(3)请自备相机、雨具、防滑鞋,御寒衣物,准备好洗漱用品、毛巾。
(4)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19、出团前一定要记住航班信息,带好护照或者身份证(原件)提前2小时到达机场集合。
(婴儿需要带上出生证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n 补充协议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JXZL-SK-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项目 | ||
项目 | 价格 | 备注 |
乌江画廊 | 120元/人 | 自愿消费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时间 时间 | 停留时间 | 备注 |
新工业体验园区 | 酵素 | 第二天 | 不低于90分钟 | 自愿消费 |
丝绸博物馆 | 丝绸 | 第二天 | 不低于90分钟 | 自愿消费 |
苗翠园 | 玉器 | 第三天 | 不低于90分钟 | 自愿消费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